为进一步充实村工作力量,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,高新区(近海镇)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村干部6名,有关事项具体如下:
一、招录条件
1.具备高新区(近海镇)户籍或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在本区镇拥有住房的;
2.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),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;中共党员、退役军人、在村(居)委会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(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);
3.政治立场坚定,思想素质好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有志于从事村基层工作,熟悉电脑办公,具备一定的文字能力,善于开展群众工作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4.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。
截止报名之日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:曾受过治安、刑事处罚的(包含曾经被采取过行政、刑事强制措施);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;有违法犯罪记录的;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;有其他不良行为,不宜从事村(社区)岗位工作的;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二、招录程序及方法
(一)公开报名
1.报名时间:2025年6月30日—2025年7月14日(上午8:30—11:30.下午14:00—17:00)
2.报名方式:
(1)线上报名
1.《报名登记表》(详见附件),报名人员可以网上下载报名表。
2.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电子彩照。
3.本人户口本、身份证正反面、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、职业资格证书、荣誉证书的电子扫描件或照片,如有中共党员、退伍军人、村(社区)工作经历、住房等证明,需一并提供。
4.将以上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附于《报名登记表》内,和其它所需材料按照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,以附件方式发送到电子邮箱2215208991@qq.com(邮件命名为:姓名+岗位+手机号),并注意核实邮件是否成功发送。
(2)线下报名
1.报名地址:近海镇便民服务中心3楼318室
2.携带材料:1张1寸证件照、本人户口本、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、职业资格证书、荣誉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,如有中共党员、退伍军人、村(社区)工作经历、住房等证明,需一并提供。
(二)资格审查
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,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实,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。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。
(三)组织考试
1.笔试(40%)。如笔试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的2倍,则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。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,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、文字表达能力等,不指定考试范围。笔试以百分制计算,60分为合格线,笔试具体时间、地点见准考证。
2.面试(60%)。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。不足3倍的,按实确定。面试重点考查报名对象的综合素质、礼仪形象、语言表达、综合分析及组织协调能力等。面试以百分制计算,60分为合格分数线。
3.综合成绩加分项。中共党员加2分;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得到个人嘉奖、评为优秀士兵或优秀士官的加2分;启东市级及以上个人表彰的加2分;在村(居)委会工作1年以上的加3分。单项加分不累计。
(四)确定拟录用人选
1.体检。根据笔试、面试双合格者的综合成绩,按拟录用人数1: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。
2.考察和资格联审。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和资格联审,按规定组织实施。
3.确定人选。根据考察和资格联审情况,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拟录用人选。若有放弃或不适宜录用的,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。
(五)公示
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(六)录用
所有录用人员应服从在高新区(近海镇)辖区内调配,试用期为三个月。试用期满,由区镇党(工)委进行适岗性评价。评价不合格的,取消录用资格;评价合格的,由区镇按照相关程序统一纳入村干部编制管理。
(七)待遇
试用期间村干部报酬按照启东市普通村干部一级一档报酬的90%计算。试用期满转正后,按正式村干部待遇发放。
三、纪律与监督
本次招聘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。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,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的,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录用资格,并追究相应责任。
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高新区(近海镇)负责解释。
咨询电话:051368265957;监督电话:051368265082.
附件2:报名登记表.pdf